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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税?怎么做账?
发布于 2026-02-13 19:54:04 作者: 弥芦
注册公司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但是它是创业者必须面对的任务。如果你想要创造一个成功的企业,你需要了解如何注册公司,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今天主页带你认识缴纳税费怎么做账以及应该怎么解决它,如果我们能早点知道解决方法,下次遇到的话,就不用太过惊慌了。下面,跟着主页一起了解吧。
涉税情况分析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主要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一、增值税(核心税种)
1. 一般纳税人
2009年1月1日后购进/自制且已抵扣进项税的:按**13%**适用税率计税(销项税=含税销售额÷(1 13%)×13%,可抵进项),可开专票或普票。
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抵扣试点且未抵扣(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按**3%征收率减按2%**计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3%)×2%),通常开普票;放弃减税可按3%开专票。
2. 小规模纳税人
按**3%征收率减按2%**计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3%)×2%),通常开普票;放弃减税可按3%开专票。
3. 特殊情形(二手车经销)
2020年5月1日 - 2027年12月31日,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计税,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需专票的可开具0.5%专票。
二、企业所得税
处置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税率(通常25%,小型微利企业有优惠)缴税。
固定资产净值、清理费用等可税前扣除,产生的损失可按规定申报扣除。
三、印花税
签订资产转让合同,按合同金额依“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0.05%;按“购销合同”的,税率0.03%,具体以合同类型为准。
四、附加税费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征收城建税(市区7%、县城/镇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会计处理实务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分为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发生清理费用、收到出售价款、结转清理净损益四个步骤,具体分录(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固定资产
二、发生清理费用(如拆卸费、运输费等)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有可抵扣进项)
贷:银行存款
三、收到出售价款及增值税
情形1:按13%税率计税(已抵扣进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情形2:按3%减按2%计税(未抵扣进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四、结转清理净损益
净收益(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净损失(借方余额)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分录区别仅在于增值税科目,计税时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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