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深圳注册公司红树叶财务财税法一站式服务平台

关于红树叶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317-2164-214

当前位置: 主页 > 行业资讯 > 代理记账 > 销售赠品如何入账:赠送商品不是成本该怎么做分录。

销售赠品如何入账:赠送商品不是成本该怎么做分录。

发布于 2025-12-25 07:52:11 作者: 郗晗玥

注册公司是创业者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不仅可以为你的企业提供法律保护,还可以让你的企业更加正式和专业。接下来,主页将给你介绍捆绑销售如何做账的解决方法,希望销售赠品如何入账:赠送商品不是成本该怎么做分录。可以帮助你。以下关于销售赠品如何入账:赠送商品不是成本该怎么做分录。的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一:想给自己买保险,注册公司不经营只买社保,这样可以吗?

想给自己买保险,注册公司不经营只买社保,这样可以吗?

优质回答是可以的。对于自由职业者来说,目前大家参加社保有几种方式,一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还有一种是找其他公司代缴社保,还有一种是自己注册一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自己交社保。至于应该采取哪一种方式去缴纳社保,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不能盲目。如果大家只是自由的职业者,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固定的生意,而是平时打一些零工,有上顿没下顿的,那我建议大家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参保,不要随便去注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

对自由职业者来说,不论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还是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参保,其实效果都是一样的,不论是缴费的方式,缴费的金额都大同小异。但相比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而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就非常简便,只要拿上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手续,然后按时给银行卡打钱就可以了,这非常简单方便。如果大家选择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保,不仅手续麻烦,而且存在的风险和麻烦比较多。

首先注册个体工商户比较麻烦。

个体工商户并不是你拿一个身份证过去就能够注册了,你还得有一个注册地址,而且这个注册地址必须满足工商注册的要求。通常情况下这个注册地址可以是你名下的房产,也可以是租赁的房屋,如果你有房子还好说一些,如果自己名下没有房产,想要注册个体工商户,你就得跟别人租另一个地址,而且这个地址必须是实际的地址,这个地址可以是门面、写字楼、或者工业用房,能够接受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相关信件。

如果你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租赁一个门面下来肯定是不划算的,毕竟一个门面的租金可不是小数目。这时候如果你还是坚持注册个体工商户,那你只能跟别人租借一个地址,然后给人家一个地址使用费,每年可能需要一两百块钱左右。由此可见,如果仅仅是为了交社保而注册个体工商,其实是比较麻烦的,还有承担一些额外的费用支出。

其次、个体工商户不正常经营会有很多麻烦。

如果注册个体工商户仅仅是为了交社保,很多人可能会忽略其中很多细节,比如不做账不年审,这时候就会产生很多麻烦。比如个体工商户到了年审时间之后没有拿去年审,也没有报税,这时候就随时可能被吊销掉。一旦个体工商户被吊销,后续的麻烦就会一波接一波的到来。一方面是个体工商户被吊销并不等于注销,这里面有可能产生一些罚款;

另一方面个体工商户长期不年审被吊销的,还有可能被列入工商以及税务黑名单,到时你想要注册新的个体工商或者公司就行不通。想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你看必须办理注销登记,但注销前必须要把之前的税金、罚金、滞纳金全部补上。由此可见,单纯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来缴纳社保,不仅麻烦,而且潜在的风险比较大,这并不是一个好办法。

如果大家单纯就为了缴纳社保,那完全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就可以了。

而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手续也很简单。第一步、灵活就业人员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灵活就业认定手续,获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第二步、灵活就业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就可以。第三步、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回执单)》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签订社保费代扣协议,并领取缴费卡。第四步、按时往卡里面打钱,确保每个月能够按时扣费。可以看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手续是很简单的,而且没有什么潜在的其他麻烦。

二:赠送商品不是成本该怎么做分录。

优质回答我觉得不应该在财务凭证上也确认销售收入,而是直接按成本确认销售费用,然后做纳税调整就可以了,因为根据会计准则,这个赠送不构成销售业务,不可以确认销售收入,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缴税,那么在做账的时候我们应根据会计准则处理,计入当期费用,但缴税时做纳税调整。否则就违反了会计准则,虚增了销售,不然当期你卖了50万,送了10万,按自由薄荷的做法,你的收入就变成60多万了,你说老板是按60万给销售发奖金还是按50万给他们发奖金?所以送的时候:

DR:销售费用 500 CR:库存商品 500

报所得税的时候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我不是很清楚,理论上应该也是纳税调增就可以了,具体你问问国税专管员。

另补充下,如果你是卖东西的时候送的,譬如说进行买电磁炉送铁锅,甚至是买一送一的活动的话,你可以在开局发票时注明销售电磁炉多少钱,赠送铁锅一只,(具体格式要求各地税局好像不一样,你可以咨询下专管员),这样的话,该赠送的物品可以作为该销售的成本入账,当然当地税局说不行的话,你就不要挑战了,有些税局是可以的。

三:销售赠品如何入账

优质回答问题一:赠品怎么做帐务处理 赠品视同销售,

同销售货物一样做账

问题二:销售赠品怎样账务处理 如果给出的赠品是作为宣传活动,不收款,那就直接做营业外支出,不开发票。

如果是订单里有10个商品,每个商品都不一样,其中五个是付款的,五个是赠品这种情况,那就按照各商品的公允价值分摊入账作为营业收入。这时,发票只能开收到款项的金额,否则账做不平。希望帮助到你。

问题三:请教:赠品如何入账? 我建议,按采购成本总额与采购总量(含赠品),计算单位成本。销售赠品与正常销售一同处理,不需要区别对待。

相当于付那么多钱买那么多东西,对赠品不单独处理。

问题四:关于赠品的账务处理问题 账务处理:1、在购进赠品时,借:库存商品--XX商品借:库存商品--赠品(成本价)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付款)2、销售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XX商品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XX商品3、如果销售赠品时,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赠品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赠品4、如果送出赠品借:营业费用

问题五:外购商品作为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急)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你先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

贷: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金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问题六:商品促销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管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成本结转没有问题

问题七:顾客买东西赠送的小礼物怎么做账 买一赠一”作为商业零售企业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那么“买一赠一”行为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处理的呢?

关于买一赠一策略中附送的赠品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的问题2008年以前并没有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实务中对此问题争议非常大,一种观点认为:赠品应视同企业对外捐赠,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应该视同销售进行纳税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赠品的销售价款实质上已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标明赠品的售价,没有将赠品的售价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而已,属于有偿赠送,应当视为成套、配套或捆绑销售,即销售带有赠品的商品,所以无需视同捐赠处理。由于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则往往采用了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将“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则产生了税收与会计的差异。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也使“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有了明确答案。

一、税法基本规定。

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二、政策解读及举例

1、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文件的关键在于确定了买一赠一的行为性质,它属于两种销售行为的组合,只不过没有分别定价而已,而不是一个销售行为和一个捐赠行为的组合。

举例说明:如某企业采取“买一赠一”形式销售,销售A商品,售价不含税(公允价值)1000万元,成本700万元;同时赠送B商品,同类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50万元,成本30万元。则该企业“买一赠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1)确认A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1000/(1000+50)*100%=95.2%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95.2%=952(万元)

则 A商品的销售收入=1000/1050*1000=952万元,A商品对应成本为700万元。

(2)确认B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50/(1000+50)*100%=4.8%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4.8%=48(万元)

则B商品的销售收入=50/1050*1000=48万元,B商品对应成本30万元。

(3)该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52-700+48-30)*25%=67.5万元。

2、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作为视同销售,也就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所列举的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情形。那么“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规定会不会产生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呢?

举例说明:某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2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该超市服装柜推出了一项某品牌棉袄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凡购买大号棉袄一件,赠送同品牌小号棉袄一件,该品牌棉袄大号进价150元件,售价220元/件,小号进价22元/件,售价40元/件,月末结账前,经核算12月份共销售该品牌大号棉袄900件,票以开、款已收。

(1)该企业的会计帐务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

①正常销售的大号棉>>

问题八:收到赠品如何入账处理 1、收到赠品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梗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问题九:收到销货方的赠品入库,再销售账务处理 1、在此情况下赠品销售应该没有可结转的成本。

2、购货有关的成本已在销售货物时扣除,所以应该与赠品没有关系。

问题十:赠品的费用如何入账? 如果是促销用的计入“销售费用”。

通过注册公司,您可以更好地管理企业的税务和财务事务。明白了捆绑销售如何做账的一些关键内容,希望能够给你的生活带来一丝便捷,倘若你要认识和深入了解其他内容,可以点击主页的其他页面。

备案号:粤ICP备17121331号 红树叶财务咨询管理

郑重申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必将追究法律责任